10月27日至11月1日,云南旅行社可以申報“全省旅行社招徠省外游客獎補”。
對招徠省外游客的云南旅行社實施獎補,是為進一步調動云南旅游市場主體招徠游客的積極性、主動性,推動全省旅游地接市場做大做強,切實促進旅游市場恢復發展。根據云南省政府印發的《2023年推動經濟穩進提質政策措施》,對年內招徠省外入滇游客數1000人以上的省內旅行社,按照每接待1名過夜游客5元的標準給予獎補。
符合“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上按時填報2023年度前3季度季報”“招徠省外(含境外)入滇過夜游客1000人以上”“未受到罰款以上行政處罰”“無重大服務質量問題”“未被列入各州(市)‘黑榜’名單”“未被列入‘全省重點監管名單’”“申報企業及法定代表人未被認定為嚴重失信主體”“沒有為其他單位及個人代為錄單購買保險的情形”“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適宜獎補的情形”等條件且合法經營的云南旅行社(不包含省外旅行社駐滇分社、分支機構),都可以申報獎補。
11月1日前,企業可通過“陽光云財一網通”提交申報資料。經過縣(市、區)初審、州(市)復審、省級審核,省文化和旅游廳將對擬獎補企業名單進行公示。公示期滿后,省文化和旅游廳會同省財政廳將把獎補資金撥付到相關企業。
(原題:《云南旅行社明起可申報“招徠省外游客獎補”》李思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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